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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5篇

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心得体会,反映了他们的个性和经历,通过心得体会,可以将过去的经验与未来的抱负相结合,以下是调研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5篇,供大家参考。

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5篇

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1

一、培训学习感悟此次培训学习的主要形式是专家报告和名校教学经验分享。内容有《传承名族优秀文化,弘扬名族团结教育》、《名族之花在这里盛开》、《云南民族文化与民族团结进步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教育策略研究》、《新时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七彩云南民族团结教育之花永远绽放》、和校长开展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经验分享交流等八个主题,涉及学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经验分享、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的云南经验三个模块,特别着重阐述了学校如何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的效益,这些锐意创新的办学理念和办学经验足以让我受益终生。我国自古以来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全国共有56个民族,几千年来,共同缔造了灿烂辉煌的中华文化,谱写了一曲曲维护祖国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进步的壮丽篇章。在云南这片辽阔而富饶的土地上,有26个兄弟名族共同劳动、战斗、生活在一起,各个民族都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并各有自己的文化传统、语言文字、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尽管各个民族之间在历史上曾经存在矛盾与不和,发生过冲突和战争,但各民族之间的经济文化交流和友好交往,一直是历史的主流。中华各民族之所以能够融合成为团结的整体,并经历几千年的变故与动荡而永不分离,根本原因就是爱国主义的向心力和凝聚力起着作用。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团结,是各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任何一位共产党员都必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把反对民族分裂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都要挺身而责任出,与之坚决斗争。民族团结带来了社会的安宁与稳定,形成了建设合力,为各项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也为教育战线上的教师们,教育出大量的有用人才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作为一名教师和学校的领导者,在激动、充实之余,更多的是切实的感受和深深地思考,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将结合学校实际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和落实:学校是一个各民族学生与老师和谐相处的大家园,我们应该在学习生活方面也给予少数民族同学很多的关心,也应该用一种团结、友爱的态度来对待学校里的每一位少数民族同学。只有关心与和谐才能创造出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校园。在校园里,不仅要在各班与各班之间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民族团结活动,还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从而增强学生辨别是非、抵御错误思想的能力,使我们学校成为名副其实的民族团结大家庭。新时代对教师的要求更高了,同时也给教师提供了很大的舞台。我们教师要紧跟时代的步伐,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学无止境,随时更新自己的知识素养和教育观念。在扎实肯干的同时,学会创新,做一个有深度和宽度的教育者。引导好我校的教师,树立爱岗敬业的精神。我们不仅要爱国爱党,更要爱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我们既然选择了这项职业,就应该毫不犹豫地热爱它。作为一名人民教师,要教育好学生,让每一位学生都能懂得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不同的群体学生采取不同的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实施多层次的思想教育工程;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净化校园空气和学生灵魂;加强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学活动载体的开发与建设,以活动促交流学习、以活动促平等友好、以活动促互助互爱、以活动促团结进步,让我校的民族团结之花常开不败,为民族团结建设贡献自己全部的力量。

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2

研究进一步推进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工作。会议指出,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贯穿到新疆工作各个方面,加强和创新民族团结工作,大力推进双语教育,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区,至今仍拥有47个民族共2260多万群众。新疆的历史告诉我们,哪个时代各民族和睦相处、交流合作,这片土地就繁荣昌盛;而每当民族之间隔绝交通、互相敌视,这片土地便满目疮痍、黯淡无光。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更是新疆发展的生命线。

新中国成立之后,我们党和国家实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与合作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在开放和发展的双重步伐之下,种。种阴暗不和谐的土壤正逐渐消失。部分敌对势力对此并不甘心,近些年来,他们孤注一掷,组织策划实施多起丧心病狂的暴恐事件,已经严重影响了新疆和全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给各族群众带来了深重的灾难,成为了全国民族大团结的共同敌人。

这是最后的斗争。越是在这种宗教极端思想和恐怖主义穷凶极恶、丧心病狂的紧要关头,我们越是要高举民族团结、和衷共济这面大旗;越是在敌对势力妄图破坏新疆各民族发展与合作良好势头的重要关口,我们越是要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走好合作与发展这条康庄大道。我们做好了坚持长期作战的准备,我们更有争取最终胜利的信心。

团结兄弟姐妹,我们要出真情、付真心;打击共同敌人,我们要立场坚定、毫不留情。在具体途径和策略上,我们要加强方式方法创新,不断拓宽和丰富民族交流与合作的平台和纽带。要加大对南疆地区的援助和扶持,让改革开放的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各族人民。要加强教育工作和文化引导,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筑新疆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天山雪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让我们携起手来,坚决捍卫民族团结这一生命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让民族团结之花开遍天山南北。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持续推动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委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鲁民发〔20xx〕43号)要求,今年9月份将继续在全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二、宣传重点

(三)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及民族基本知识。深入学习、认真领会、大力宣传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中国特色解决民族的问题的正确道路,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坚定不移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

(四)我市近年来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突出成绩。总结回顾并大力宣传十八大以来我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就,增强各族干部群众的光荣感和自豪感,凝心聚力,再创佳绩。

(五)各行各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事迹。近年来,各县区涌现出了一批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模范集体和个人。通过宣传这些先进典型的突出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的作用,在全社会树立崇尚模范、学习模范、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的良好风尚。

(六)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的经验做法及成效。及时总结推√差异网★√广先进经验,促进相互交流学习,推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三、主要活动

今年的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以“交往交流交融凝心聚力,团结和谐奋进共同发展”为主题,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

(一)组织开展户外宣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在广场、街道、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公共场所,通过户外广告牌、现场会、图片展示、发放宣传材料、张贴海报、led显示屏等多种形式,集中组织户外宣传活动,为宣传月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二)组织开展宣讲学习活动。各县区要结合实际,通过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印发学习资料等形式,积极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事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把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民族团结进步有关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课程,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各级领导干部、青少年学生和基层窗口单位等为重点,在全社会不留死角地搞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正确的祖国观、历史观、民族观。

(三)组织开展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宣传月期间,我市将组织对2013年、2015年命名的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开展互观互检活动,并组织对有关县区的示范社区、示范企业、示范学校等窗口进行观摩,进一步推进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有效开展。

(四)组织开展全市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根据当地少数民族群众需求,依托各少数民族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各县区党委统战部、民宗局承办,在宣传月期间自行集中组织举办至少1期农村少数民族种植、养殖等实用技能培训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科技素质、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

(五)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体活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山东省参演剧目《兰桂飘香》将于9月9日和10日进京演出两场,全市各级宣传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做好对会演的宣传报道,并及时向市民宗局报送宣传稿件。各县区要通过举办知识竞赛、演讲征文、文艺展演、广场日活动、民族文化习俗展示、民族传统体育竞技、民族民间技艺比赛等富有特色的群众性活动,用人民群众熟悉的语言、喜爱的方式阐述和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民族知识,展示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交流、培养、融洽各族群众感情。

(六)组织开展面向各族群众的便民服务活动。把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与为各族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结合起来,与为各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结合起来,从解决少数民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坚持综合施策,多方配合,扎实做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精准扶贫脱贫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少数民族脱贫攻坚任务。加大协调力度,帮助解决少数民族群众的“入学、入住、入职”等难题和穆斯林群众的“入口、入寺、入土”难题。鼓励各县区组织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下基层等活动。积极维护来我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印发少数民族服务手册,开展少数民族就业创业、法律援助、急难救助、心理咨询、特需保障等服务体系建设,让城市更好地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城市。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杜绝歧视或变相歧视少数民族群众、伤害民族感情的言行。

(七)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活动。把移风易俗宣传融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作为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充分尊重习俗的基础上,通过发放倡议书等形式,引导少数民族、宗教人士参与移风易俗,倡导树立文明新风。

(八)集中排查矛盾纠纷。结合全市民族关系状况调研,深入开展民族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分析研判,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认真做好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做到排查到位、化解到位、稳控到位,引导他们依法维护合法权益。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真食品安全检查。

(九)组织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月期间,在东营日报、东营广播电视台开设专栏,集中宣传报道我市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以及近年来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涌现出的模范典型,着力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以及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通过领导访谈、新闻报道、专题栏目、事迹播报、知识竞答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有关要求

各县区要按照市里的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宣传月活动是加强宣传教育,促进民族团结的重要举措。宣传月活动由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牵头组织开展。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市科技局及各县区统战、民宗、科技等部门负责组织农村少数民族实用技能培训;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局、各县区民宗局负责组织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互观互检活动;市民宗局、东营日报社负责在《东营日报》专刊民族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市广播电视台、东营日报社负责组织各项主题活动的媒体宣传报道。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宣传、统战、民宗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共同抓好宣传月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做好结合文章,着力推进工作。要将宣传月活动与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精准扶贫脱贫及加快少数民族社会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认识,开阔思路,解决难题,不断提升民族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

(四)强化督导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宣传月期间,市里将组织到县区对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创建活动“六进”和宣传月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县区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县区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动态信息,市民宗局将开设专栏,在市民族宗教网站予以宣传,并择优在市民族宗教工作简报上进行刊发。各县区要参照市里做法,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于9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一式两份报市民宗局。同时,于10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活动照片等材料报市民宗局,我们将汇总各县区活动开展情况,向市委、市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在茫茫的宇宙中有一个美丽壮观的蓝色星球,上面住居着一个很团结的国家——中国。它是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我的家乡长治是一个美丽富饶的小城,在那里有着34个民族。汉族、回族、蒙古族、满族、壮族等。这几个民族我们这里都有。

全国56个民族在1949年一起手拉手、心连心同唱对祖的祝福。56个民族,56枝花,56个兄弟姐妹是一家。当这曲宋祖英的歌再次萦绕耳畔时,我们不得不会想起20xx年5月12日在四川的5.12大地震,这一震,震的天颤抖;这一震,震的手牵手。全国各地的救济钱像雪花一样飞向了灾区,这让所有的民族都团结了起来,去感动灾区的人们。就连一些孩子,在那一刻,也献出了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爱心。我心中最喜欢的一个数就是56。因为它代表着我的中华,代表着我们中华的民族。

鲁迅说过一句话: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正如鲁迅的话一样,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民族灵魂的一小部分。从桃园三结义到两万五千里;从开国大典到20xx,最近几天还有建国六十华诞的大阅兵。这次阅兵,充分展现了中国军队日新月异的变化。只有那座金灿灿的天安门依然如旧立在那条美丽的长安街上。

听!芦笙和唢呐一齐吹响;看!乳燕和雏鹰比翼联翩。56朵鲜竞相开放,装典祖国万里大花园。让先辈的英灵自豪地惊叹,啊!这就是我的中华!这就是我们中华的民魂!

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3

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国家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下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各项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新疆自古以来就是祖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四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根基,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是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保障。

第五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维护国家统一,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第六条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应当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和国家意识、公民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

第七条在全社会大力倡导各民族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信任、相互欣赏,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加强交往交流交融,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贡献力量。

第八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全面负责、民族事务部门指导协调、各部门配合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

(二)研究和制定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规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目标责任,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长效机制;

(三)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相结合,统一部署、统一安排、统一落实、统一检查验收;

(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考评体系,明确创建目标,培养树立典型,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珍惜团结、维护团结、加强团结;

(五)加强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协调解决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关事项;指导、监督、检查下一级人民政府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工作;

(六)做好军政、军(警)民、兵地、中央驻疆单位与地方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七)促进本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干部教育、社会教育全过程,纳入公民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全过程,纳入各族青少年学习教育全过程;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宗教活动场所、进乡镇(街道)、进村(社区)、进军(警)营、进团场连队,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第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政策,采取经济补助、环境优化、资源倾斜等措施,循序渐进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在共同生产生活和工作学习中加深了解、增进感情,使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第十二条各级国家机关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应当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坚持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民族团结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第十三条各级国家机关应当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完善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培养、选拔、使用和交流机制。

第十四条乡(镇、场)、街道、村(居)民委员会、社区应当加强本辖区内村(居)民和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民族团结进步的相关内容应当纳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和行业规范。

第十五条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的法治宣传,将民族团结有关法律法规列入普法规划,完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公民知法、守法。

第十六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利用民族宗教问题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行为,坚持暴恐的问题用法治的方式去解决,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司法保障。

第十七条教育部门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学校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的各个环节,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民族知识进课堂、进教材。

教育部门应当积极促进义务教育阶段的少数民族学生基本掌握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尊重和保障少数民族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接受教育的权利,坚定不移依法推进双语教育,建立和完善从学前到大学的双语教育衔接体系,提高双语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应当以现代文化引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坚持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完善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体系建设,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户户通、农村(社区)公益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开展具有民族性、传统性、地域性、时代性的文体活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优秀图书、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双语出版物出版;鼓励和支持反映民族团结进步的影视、歌舞等文艺作品的创作,增加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数量,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作品互译,推动优秀文化作品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

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应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逐步实现初高中未就业毕业生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全覆盖。

加强就业再就业人员特别是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引导各族群众共同创业、有序转移就业、就地就近就业、返乡自主创业。落实各族群众创业扶持和毕业生就业政策。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招录工作中,应当协调各用人单位确保录用适当比例的少数民族公民。

第二十条工商、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引导进入城市的各族公民自觉遵守城市管理规定,形成有利于各族公民平等进入市场、融入城市的社会环境。

第二十一条华侨、华人和留学生服务管理部门及单位应当加强海外新疆籍华侨、华人和留学生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工作,扩大交流交往,维护祖国统一。

第二十二条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出地积极配合的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实现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民族团结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二十三条发展与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和自然资源,促进资源开发利用更多惠及当地各族群众。

第二十四条国土资源、发展与改革、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资源勘探开发、交通、能源、水利项目建设方面,提高当地企业和劳动力的参与度。

鼓励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尤其是少数民族劳动力。有条件在当地加工转化的能源、资源项目,优先在当地实施产业布局。

第二十五条扶贫、民政、卫生计生等部门应当落实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整村推进、定点帮扶、社保衔接,帮助贫困群众精准脱贫;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机制;加强县乡村医疗及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满足农牧民基本医疗卫生需求,逐步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水平。

第二十六条语言文字和翻译工作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推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提倡和鼓励各民族互相学习语言文字。

公共场所、公用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行业的牌匾、广告、告示、标志牌,宣传类、公益类的标语等,应当同时使用规范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当地通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第二十七条文化、文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加大各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传统古村落保护力度,加强濒危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搜集、保护、抢救、挖掘、整理、出版和研究工作,支持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发展。

第二十八条农业、林业、畜牧等有关部门应当推动特色农牧业基地建设、科技支撑、加工转化、市场开拓等方面能力建设,构建现代农牧业体系,促进特色农牧业产业可持续发展,实现各族农牧民长期稳定增收,打牢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物质基础。

第二十九条发展和改革、财政、旅游、民族事务、商务、税务、金融等部门应当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扶持民族贸易、民族特需商品生产、民族手工业、旅游业的优惠政策,培育民族品牌,推动民族特色产业发展。

第三章社会责任

第三十条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族公民应当高举民族团结的旗帜,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

各族公民应当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

第三十一条各族公民应当互相尊重风俗习惯,坚持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

第三十二条各族公民应当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和谐。

第三十三条各级群团组织应当发挥群众工作优势,创造性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的氛围。

工会应当发挥联系各族职工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开展职工群众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共青团应当发挥引领青少年的作用,团结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融情实践活动,播下民族团结的种子,使各族青少年玩在一起、学在一起、成长在一起。

妇联应当发挥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作用,教育、引导各族妇女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共建团结和谐、和睦融洽的邻里、家庭关系。

第三十四条工商联、文联、社科联等各类社会团体应当发挥各自特点和优势,积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

第三十五条学校应当加强师生员工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自觉承担起反分裂、反渗透的责任。发挥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教育引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拒绝愚昧、反对迷信、抵制极端。

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散布、传播危害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言论。

第三十六条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等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将民族团结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等教育活动,发挥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主阵地作用。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涉疆社科理论研究,做好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辨析引导,旗帜鲜明地批驳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民族自决、高度自治等错误观念,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科学理论支持。

第三十七条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充分利用新技术,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报道活动。

第三十八条各类企业应当发挥吸纳各族公民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履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

各类企业应当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纳入企业发展规划,积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企业,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个人。

第三十九条家庭应当发挥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的积极作用。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以民族团结思想教育子女,培养、传播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思想。

第四十条宗教人士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和团结友善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积极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第四十一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妨碍社会秩序、工作秩序和生活秩序,不得干预国家行政、司法、教育、文化、婚姻、计划生育和继承等制度。

第四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散布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不得收集、提供、制作、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信息;不得宣扬和传播宗教极端思想;不得实施破坏民族团结、煽动民族分裂、危害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和祖国统一的行为。

第四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因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及其他因素排斥、歧视和人为设置障碍,损害各族群众平等参与社会管理、市场竞争以及平等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基本公共服务的权利。

第四十四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影视、网络等载体以及地域名称、企业名称、品牌商标、广告发布和其他商业性活动中出现侵犯民族风俗习惯、损害民族尊严、伤害民族感情的内容和行为。

禁止制作、表演、传播含有侵犯民族风俗习惯、伤害民族感情,煽动民族歧视、民族仇恨等内容的节目。

第四十五条宾馆、饭店、车站、集贸市场等公共活动场所和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领域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向各族公民提供同等服务,不得以地域、族别、宗教信仰和生活习俗为由,歧视、变相歧视或者拒绝提供服务。

餐饮服务行业应当合法经营、诚信友爱,其字号、招牌和食品的名称、包装、广告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语言、文字、符号、图案及其组合,尊重各民族饮食习惯。

第四章保障与监督

第四十六条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绩效考核体系。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所需经费。

第四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表彰奖励各民族联合创业、扶贫济困、守望相助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自治区至少每5年,州、市(地)至少每3年,县(市、区)至少每2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第四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来做,充分运用民族团结进步成果,教育群众、宣传群众,凝聚人心。

第五十条获得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的,每年年底可获得一次性奖励。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和奖励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作出规定。

第五十一条每年5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月。

第五十二条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应当讲求实效、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说服力。

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利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博物馆、革命历史纪念馆(址)、烈士陵园等场所进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立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

第五十三条报纸、刊物、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以及互联网、手机等新兴媒体应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典型事迹和人物,揭露、抨击破坏民族团结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十四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破坏民族团结进步的行为有权进行监督、批评、制止和举报。依法受理举报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五十五条国家机关、群团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城乡基层组织和其他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整改期间不得参加各级各类先进集体评选;逾期不改正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在本行政区域内予以通报,取消相应的荣誉称号和达标单位资格,同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

(一)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的;

(二)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对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三)不及时处理、化解本单位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矛盾纠纷,出现影响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体性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

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的,由其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八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中玩忽职守、弄虚作假、滥用职权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条例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09年12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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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4

民族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做好民族工作最关键的是搞好民族团结。对于我区而言,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民族团结更是开展各项工作、落实各项决策政策的'基础和关键。要做好民族团结工作,教育特别是校园教育作为构建基础的重要意义不言而喻。

校园民族团结教育是我国教育体系的基础知识之一,是思想政治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无论在形式上、方式方法上还是技术上都需要与时俱进。只有做好校园民族团结教育,才能筑好民族团结繁荣之基。

首先,要营造良好的民族团结教育氛围。环境造就人才,良好的教育环境能够起到事半功倍的教育成效。各学校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将民族团结作为基石,对各族学生一视同仁,对各民族的禁忌和风俗人情加强教育,积极构建民族平等、民族共融的良好环境。各学校应结合所在地的民族结构、人文环境和教育工作实际,通过设立班级墙报、民族知识角、民族文化墙等宣传栏,提升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营造校园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其次,发挥教师带头主导作用。作为校园教育的引导者,教师在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中起主导、示范和表率作用。各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民族团结教育培训、培养和锻炼,选配政策理论水平高、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民族政策常识专职教师,努力提高教师民族团结理论水平。要明确教师在民族团结教育中的责任,在课堂教学、日常言行中注重自身表现,禁止任何人利用学校讲台、讲坛等阵地散布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言论,提升教育引导能力。

最后,多举措提升教育实效。要充分发挥学校课堂教育主阵地的优势,挖掘教材资源,巧用教学媒体,寻找教育的切入点。要高度重视课本教材的开发和民族团结教育的课题研究,结合各民族地区实际,组织编写适用于本地区、各年龄段学生学习的民族团结教育教材。要重视课堂外民族团结教育,采用聘请民宗委工作人员担任校园民族政策辅导员等方式,积极举办各种教育实践活动,让民族团结教育走入学校的每个角落,扩大民族团结教育的范围,提高教育实效。

2023年民族团结心得体会篇5

一、教育主题:抓养成,促文明,塑形象,树校风。

二、教育内容:

1、抓养成:每周洗澡、洗头不能忘,每天洗脸、洗脚、刷牙要坚持。

穿衣干净又整齐,保持风度天天美。

上课听讲坐端正,看书写字“三个一”。

课间活动要适度,轻声漫步要记牢,。

上下楼梯靠右行,进出教室不猛跑。

重要活动要着装,遵守纪律情绪好。

2、促文明:培养7个文明习惯

(1)主动与他人打招呼的习惯。

(2)主动向他人致谢的习惯。

(3)主动承认错误的习惯。

(4)主动给客人及长辈让路的习惯。

(5)要有学长意识,爱户谦让小同学。

(6)男生树立女生优先的思想。

(7)女生讲话要轻柔,举止端庄,待人和气。

3、塑形象:面带微笑,衣着得体,文明礼貌,严于律己,团结友爱、宽以待人。

4、树校风:守德、自强、乐学、友爱。

2、以优良的校风影响学生:通过宣传教育和检查评比,使学生能自觉遵守道德规范,文明行为,礼貌待人;自我约束,自我要求,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在学习中体验愉快,让知识丰富自己的生活;用孝敬之心对待长辈和老师,用宽容之心对待小伙伴,和气处事,发扬民族团结精神。

3、以高尚的师德感染学生:班主任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对学生的教育要充满爱心、尊重个性、追求自由、体现平等、倡导宽容、讲究妥协、强调自律、激发创造

5、以多彩的活动丰富学生:通过主题班队会让学生在自我展示和互相学习中坚定自信――“我能行”,在活动中不断丰富自己的思想,提高能力,激发自己的创造欲。

6、以身边的典范激励学生:1本学期学校分别评选班级和校级学生榜样。

2每班在月评价中评选学生榜样。(榜样名称自定。)

星期一:个人风采日。检查个人卫生,校服整齐。

星期二:课间活动日。检查上下楼梯靠右行走、课间活动及进出教室情况。

星期三:主动让路日。检查在校内主动给客人、老师及同学让路。

星期四:文明礼貌日。检查主动向客人、老师及同学问好、再见等。

星期五:淑女日。检查女同学的个人形象、言谈举止等。

(四)建立“双文明”日记制度

1、每班准备一个“双文明”检查记录本,有班主任组织小干部记录学生在学校的一日生活情况。

2、记录项目由班主任根据班级情况自定,该记录将为每月的评价提供依据。

3、本学期学校将对“双文明”检查记录本进行期中检查和期末平定。

4、记录本个班规定格式,内容真实具体,形式新颖活拨。

5、在这项工作中培养学生的工作能力和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评价说明:

1、每月最后一个校会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组织学生互相评价。

2、引导学生用欣赏的眼光看待小伙伴,学习他人的优点。

3、引导学生要有决心改正不足,争取下次评价时进步。

4、个班自定评价标志。

5、问题严重的及时上报学校并通报家长,共同制定帮教措施。

(六)民族团结教育

1、上好民族课。

2、在民族课上普及校舞、皮筋舞以及抖空竹等民族传统游戏。

3、组织学生唱好班歌、跳好班舞。

(七)班主任工作

1、交流“双文明”工程班级工作计划。

2、学习德育有关文件。

3、观摩主题班队会。

4、组织体现“双文明”工程教育的班会。

5、校级紫金杯优秀班主任牵手工程。

(八)具体工作安排

九月

1、开学典礼。

3、庆祝教师节。

4、“双文明”工程教育评价

5、校级紫金杯优秀班主任牵手工程。

十月

1、养成教育讲座:“五日”教育具体内容。

2、7个文明习惯检查。

3、观摩主题班会。

4、“双文明”工程教育评价。

十一月

2、“双文明”工程教育的主题班会。

3、评比班级学生榜样――“双文明”之星。

4、“双文明”工程教育评价

十二月

1、学校宣传“双文明”之星先进事迹。

2、学校总结“双文明”工程教育的情况。

3、新年联欢会。

一月

1、初评三好学生。

2、评比校级学生榜样――“双文明”之星。

3、结业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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