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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读后感1000字篇1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部被公认为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的童话。由于其中丰富的想象力和种种隐喻,不但深受各代儿童欢迎,也被视为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其中通过籍事讽今的人物影射,则有待长了知识的大人们玩味嚼蜡。
它很能吸引人的注意力,我专心看完这本书之,了解了书的大至内容:在梦境的奇妙世界中能使她变小的药水,有使她变大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 爱丽丝的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能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神情自定,始终保持清醒,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绝不随波逐流,保持了自己宝贵的尊严,良知和独立人格,直至梦醒时分都真实的活着,而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中,我们所处的荒谬绝伦,虚伪虚假,逻辑混乱等的环境中,而又有多少人能不失去了自我,丢掉了宝贵的尊严、良知、人格,随波逐流而醉生梦死,被污浊的环境中而异化。 作为孩子的父亲,我希望女儿能通过这次的亲子阅读,学习爱丽丝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在人生路途中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拥有一个美好的梦想,为今后的人生道路树立起良好的人生观,价值观。 书是心灵交融的最好工具,一本好书能洗刷孩子错误的认识,让孩子读好书使我们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是由英国牛津大学教授查尔斯·罗金逊为他所喜爱的女孩而写的作品。描述的是一个小女孩谎诞离奇的梦幻之旅。 一个无聊的午后,爱丽丝坐在草地上,火辣辣的太阳让他昏昏欲睡。
突然,从他的视线中穿过一只兔子,嘴里念念有词。好奇的爱丽丝追了过去,跟着她掉进了兔子洞。眼前出现了一个有许多大厅的地方,他打开了一扇小门,但因身体太大,怎么也进不去。于是她喝了桌上的“把我喝掉”饮料,结果变成了一个只有十英寸的小人了,门里是花园,爱丽丝走了进``````随后,发生种种有趣的事。比如委员会赛跑,是为了弄干净身体,为了一块馅饼被偷,也要上法庭。 读了这个故事,我发现爱丽丝是个十可爱的小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他还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
在爱丽丝的身上,可以看到我们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他多么贴近我们儿童的生活啊,所以我想不光是我喜欢的书,我相信其他小伙伴一定也会喜欢的。
《春》读后感1000字篇2
一个暑假我都无所事事的地赖在电脑前,也使得近视越发严重了。母亲看见我这副懒散的模样,又气又急地指着书架,命令我去领略一下书籍的风采。
我没好气地站起来,在落满灰尘的古老书架里翻了翻。大多数的书我都早已可以把精彩的部分背的滚瓜烂熟,还有什么书可以读呢!正这么想着,我突然看见了一本名为《简·爱》的书籍。早就听说同学们觉得这本书很好看,而且现在我也游手好闲的,暂且读读看好了!
但是鉴赏了这部巨作后,我对它的态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
一开始文章用怜惜而又悲伤的笔调陈述了主人公简灰色的童年。她自幼父母双亡,开始还有一个疼爱她的里德舅舅,后来连他也被狠心的舅妈告知简他离世的消息。于是简被堂兄和仆人们欺压着,屈辱着。但是简屈服了吗?不!她越发越和蛮横无理的舅妈一家人抗争着,最后里德太太被迫无奈,把简送进了公益的女子学院。
简在学校里认识了一位逆来顺受却善良天真的小女孩——海伦。无论海伦如何被欺负,她都是默默地忍受着,从不抱怨命运对待她的残酷。但是好像是命运想玩弄这个可怜的生命一样,没多久海伦染上了肺癌,但是弥留之际海伦笑着对简说:“简,我相信人死后是能进天堂的,到时候在天堂再会吧!”简悲痛欲绝,但是却加倍努力了起来。终于,她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出落成了一位满腹经纶、温文尔雅的女士。
她得到了一份家庭教师的工作,并遇到了脾气古怪,性格孤僻的罗切斯特先生。不久后简坠入爱河,倾慕着有着别样气质的主人。当他们在圣洁的教堂举行婚礼的时候,却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律师告知罗切斯特已经有妻子了。这犹如一道晴天霹雳,降临在简的心灵之中。但她没有哭,也没有闹,就默默地离开了她深爱的爱德华。在离开后,简体力不支便昏倒在了路边,被好心的一家人救起,这时她才发现里德舅舅没有与世长辞,这位好心人就是她的表兄!而且表兄告诉简,舅舅有一大部分财产留给了他们,她将过着幸福富裕的生活。
可是在另一边,可怜的罗切斯特先生早已成了双目失明且不能活动的穷人,只有一些忠心耿耿的佣人还不肯离去他。简得知这一消息,立马赶回了他的邸宅。罗切斯特也解释清了前妻的事情,有情人终成眷属,他们终于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简·爱》洋溢着的是细腻温和,散发的是坚强的清香。我不禁流下了复杂的泪水。我不知道它是喜悦还是赞叹的,但是我明白,这是我出生以来最透明,最圣洁的泪滴。我感叹生在和平社会的美好,却又想起我们的幸福源于以前人民的抗争。也许这个世界还是存在着扭曲和不幸,但是我发誓,长大后我要做一个以德报怨的伟大人士,像简一样宽容和善良!
《春》读后感1000字篇3
草原,我梦中喜欢到那种地方去。可能是因为我本就向往那种生活吧!
我骑着马儿奔腾在广阔的草原上,手执长鞭,前面正是我喂养的马群。那匹跑的最快的是我的马儿带回的一匹野马。我本想赶走它,但它好像就是我本就喂养了很多年的马崽,每天都粘着我。或许这只马在族群中是一个异类吧!于是我接受了它。
我没有为它起名字。因为我觉得,这么优秀的马儿,什么名字都配不上它。平时,只一个口哨,它就到了我的身边。我每天都骑着它们中的一只,和他们奔驰在这大草原上,感受风给我的快感。
有时,我会坐在马上,看着写着这世间千奇百怪的书。
因为我是中国人,所以我先看了中国的古典名著。我看了《西游记》,知道原来动物还可以修炼成妖怪,那我的马儿会不会在哪一天修炼成一个妖怪,然后找到许多妖怪来吃我呢?应该不会吧,我平时对它们那么好。是的,不会的。
西游记还说,有一只法力通天的猴子,叫孙悟空。还有一个比孙悟空还强的神仙,叫什么二郎神,他有三只眼睛。我想,他是因为眼睛多,看破的孙悟空的法术才会战胜孙悟空的吧!恩,一定是这样的。
孙悟空还有一个师弟,叫做猪八戒。书里说他有一个人的身子,但却是一个猪脑袋,书里说,他只有孙悟空的一半法力,但是平时好吃懒做,所以法力连孙悟空的三分之一都没有。但是,我关心的不是他的法力。当我每次经过猪棚的时候,看着我养的小猪猪的脑袋时,我就想到了猪八戒的脑袋。猪八戒的脑袋如果吃了,是和猪脑袋一样的味道吗?或许,是那样的味道。
他们还有一个小师弟,是一个老实人,什么都要问师父和师兄们的意见。师父总是为他解开许多难题。大师兄因为爱玩,所以总是没正经的回答他的问题。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猪八戒,他总是以回答问题骗小师弟为他做事。小师弟叫沙悟净。虽然老实,但是书中说他长得凶神恶刹,所以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只是为他在那一队中受到的不平等遭遇感到不平而已。但原,沙悟净能变得聪明一点。
最后,我才想起了他们的师父,书中说,他是一个面貌极其俊美的人,不过,可惜的是他是一个和尚。但这并不影响有人喜欢他。像那个女儿国国王啊,琵琶精啊,都很喜欢他的。嘻嘻,怎么和尚都有人喜欢啊,书里不是说中国古代的女人都有许多规矩么。真是让人想不通。不过,如果和尚如果还俗了,很多女人多回为了他打架吧!好像忘了说了,和尚叫唐僧,很简单、实惠、好笑的名字呢!
今天就看了这一本书。叫《西游记》。西游记里还有什么了,再慢慢的往下看吧!对了,我好像还做在马儿上。
《春》读后感1000字篇4
已是凌晨3:00,我被那纯洁而真实的青春感动着,把我们以前以为会记忆一辈子的人和事,以前以为会永远深刻难忘的情感从模糊的状态中穿梭到似水流年的以前…… 在方茴、陈寻、乔燃、林嘉茉、赵烨他们的身上,我们总能找到以前年少时自己的影子。因为我们都有过青春,每个青春都有梦想,每个梦想都有遗憾,每个遗憾都有回味不尽的风景…… 我被那帮年轻的情感打动着,虽然没有惊天动地,但那纯真的感情如涓涓清泉一向注入心田,唤醒了似沉寂千年的匆匆那年…… 正如书中成熟后的方茴所说:之所以说相见不如怀念,是因为相见只能让人在现实面前无奈地哀悼伤痛,而怀念却能够把已经注定的谎言变成童话。不管那时的爱或者是喜欢最终是否有圆满的结局,16岁的天空就是那样的自尊而敏感,真实而无杂质,就如深山中静静绽放的幽兰,淡而芳香……
那青橄榄的爱恋,因为爱得太用力,所以弄伤了别人也弄累了自己。当方茴问:你喜欢沈晓棠吗?陈寻在电话里回答“是”的时候,一向留意回避和呵护着彼此感情的方茴狠狠疼了一下,我也忍不住最后流泪了,简简单单的一个音节,宣判了她青涩感情的死刑,尽管她仍爱着。尽管这个世界上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你爱着一个人时,他务必爱你!是的,没有!所以说,陈寻没错,只是不再爱了,或者说方茴付出的感情太沉重了,给予的太彻底了,让年轻的陈寻难以承载,不是不爱,只是稚嫩而单薄的爱一时迷失了方向。
那时的感情是永远唯一而高尚的,也曾给予他们无尽的勇气和力量,所以方茴细心储藏着所有完美与憧憬,也梦想着天老地荒!而到最终陈寻不爱了,那一切的以前如童话般的完美最终成为利刃鸠毒,腐蚀着她的心,催毁了一切,连同过去一齐灰飞烟灭时,她仍绝望而无助的观望和守候,努力的爱着。最终深深的伤了自己也疼了别人。
他们五个人仍留意翼翼但绝对真实而坦诚的维护着只属于那时才能呈现的感情世界,即使受伤也是那么的纯凈,纯凈的疼痛更让人无法呼吸…… 最终作者给了我一个把眼泪擦干把心放松的结局,当匆匆那年走过,总有一点事是想忘都忘不掉的。 扪心自问:16岁的时候在做什么? 那时同学少年的名字还能一字不差地念出来吗? 有喜欢的人吗? 和那人此刻还有联系吗? 是否还在一个城市? 交往过么? 分手了么? 因为太小所以喜欢得太短暂?还是因为根本不懂爱而无意伤害? 当初牵着的手如今握紧了谁? 偶而还会想念么? 偷偷发过誓么? 实现了么? 还是……已经全部忘了? 对于青春……释然了吗?
《春》读后感1000字篇5
这是一本大名鼎鼎的书,曾获得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因而它出现在太多书单的推荐里。宗教与历史总是有些沉重,甚至让人窒息,“1258年,旭烈兀攻占巴格达。”因而它曾经安静地躺在我的ipad和kindle里。
直到有一天,我终于翻开了它,阅读了它,抛开宗教的外衣和沉重的寓意,仅仅注视书中人物充满吊诡的人生,才又一次领悟,有些人总是轻轻地出现在我们的生命里,就像是天边一朵云进入了视野,离开的时候却总是撕心裂肺、重如泰山。
韩子奇,最早出现在故事中的名字叫“易卜拉欣”,这是一个经名。他刻苦钻研、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直到临死才吐露自己的身世,性格上存在很多反转。仅仅因为去讨一口水喝,他是那样偶然地出现在梁家的生活里,又仅仅因为打破一只玉碗,他又紧紧镶嵌融合在梁氏姐妹的生命里,直至死亡。
韩新月和楚雁潮,他们的相遇充满了戏剧性,就像是舞台剧一段轻松的独白,并没有预示出悲剧的结尾。可从此以后,所有的一切便开始急转直下。韩新月在临死之前最想见的人是楚雁潮,楚雁潮在韩新月葬礼十余年之后仍旧动情地拉着《梁祝》。
还有不能忽略的韩天星,他对所有的人都饱含热爱,却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品尝生活的苦果。这里面有缺少父爱的童年、因故夭折的求学之路、失去爱人的痛苦、对妹妹的无能为力、还有对平淡生活的接受。他遇上的所有的人都给他留下了深刻的烙印。
死亡,不仅是人类无法躲避的最终归宿和沉重话题,更是作家对人物命运的惯用处理方式。比如余华的小说中多是死亡的盛宴、莫言的小说里又充满杀戮的狂欢。没有什么比死亡更能清理一个人的命运了。因而小说中人物的离去总是伴随着沉重、心碎的、令人唏嘘的死亡。
小说来自于现实的演绎。同小说中一样,一些人的到来总是风轻云淡,让人有不过是生命中普通一天的错觉;同小说中不同,他们的离开并非仅仅是死亡,还有仅仅是离开。但无论是死亡还是离开,最终的结局都是淡忘——这是人的本能:记住美好,忘记悲伤。在现实中,也许楚雁潮仍会去韩新月的墓地拉《梁祝》,但终究会锁住悲伤。这才是人之常情。从更大的道义上讲,对死者的最大不辜负正是好好地活。
因此,淡忘才是最沉重的离开,沉重到一些人仿佛从来没有出现。
有人说,这本书中感情过渡得不自然,无论是韩子奇和梁冰玉还是韩新月和楚雁潮,他们之间的感情进展的总是有些匪夷所思,尤其是韩子奇和梁冰玉之前没有任何兆头,却在半章之内成了夫妻。在这点上,我认为作家是了解自己作品的缺陷的,正如陈忠实一定知道《白鹿原》中田小娥闹鬼的情节破坏了小说的整体性,在反复修改之后依然决定这样写,那一定是蕴含深意的,就像是断臂的维纳斯。
《春》读后感1000字篇6
以历史的眼光和全球多样化的视野,描述了自15世纪开始500年的时间里,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九个国家相继称霸世界,并日益成为超级强国的历程,从政治、经济、思想、宗教、艺术、军事、外交等多个角度分析大国兴衰的成败得失。探究其兴盛背后的原因。放眼位于欧洲伊比利亚半岛西南部的葡萄牙,这论面积还不如中国的一个省份,15世纪时还不到100万的人口的小国,当初仅仅是为了获取香料这个简单的愿望,却开创了真正意义上的大航海时代。他的成长,如同一艘小船经历了海上的大风大浪,日益看到耸立在海中央明亮的灯塔,到了16世纪出这个人口只有150万的国家,成为了第一代世界大国。我们可以看到,国家的昌盛并不是以人口、面积来衡量的,葡萄牙所展示的就是他磅礴的勇气和不屈的傲气。再观位于欧洲中部的德国,记得普鲁士国王威廉三世曾说过:“正是由于穷困,所以要办。”在这个普及的国家中仅柏林洪堡大学就有29位科学家加冕过诺贝尔奖。难怪德军总参谋长毛奇早就自豪的说过:“德国的胜利早已在小学生的讲台上决定了!”所以,培育下一代的幼苗是迫在眉睫的任务,人类不断延续,永不熄灭的香火,是世世代代国家的精神传递的骨干,德国正以这一点换来了最终的胜利。而我们中国的制度存在着不可否认的弊端,体制改革势在必行,但是社会现实告诉我们成效微弱。
在众多国家中,我们不得不承认东亚岛国日本,如今却以他强大的国力堂堂正正的屹立在我们的前头。他曾经和我们的大清帝国一样,资源外流,文化落后,同样惨痛的遭受着西方列强无止境的入侵。然而,面对同样的状况,他们看到中国“落后便要挨打”的局面,否定了顶礼膜拜所带来的暂时安稳,他们迅速图强振国,维新求变,以惊人的速度迅速成为亚洲第一个摆脱西方列强侵略并实现工业化的国家。这其中的道理是不言而喻的,一个始终都坚持团结,善于学习的民族创造了今日的辉煌。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有自强的精神,才有自立的可能,才能赢得其它国家人们的尊敬。
中华民族,在很多地方需要学习别国。德国在二战后勇于反思和敢于悔过的行为,最终才得到了全世界的原谅与支持,德国总理勃兰特在波兰集中营纪念地长跪忏悔,真实地展示了这样的精神,跪下去的是勃兰特,站起来的是德国!这样的总统,才能永垂史册,这样的国家,才能熠熠生辉。那么只有正视历史,直面失败,历史才不会重演,成功才会到来。在务实上,我们做的比起别国也差的很远,搞浮夸,搞假政绩,搞表面繁荣等等无用的行为,根本不能从本质上,从实际上提升我国的国力。所以我们始终只能从面积和人口上说是一个大国,而从实力业绩上、效率上讲却不能说是一个强国。因此,只有重视科学和,建立起适合本国国情的政治经济制度,善于借鉴学习但绝不简单模仿别国的经验,提高国民素质,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努力促进经济的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才能真正实现强国之梦。
《春》读后感1000字篇7
活着,短短两个字,不禁引人深思,这背后的故事。正因为每个人活着的方式不同,境遇不同,才成就了一段段不同的故事。一个人活着,是一段故事;一群人活着,则是一个时代,一段历史。读完余华作品《活着》,一声叹息......讲述了在大时代背景下,随着内战等社会变革。徐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身边的亲人一个个离他而去,仅剩下年老的他和一头老牛相依为命。这是一个历经人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人生感言,是一幕演绎人生苦难的戏剧。
余华笔下的这个故事,让我了解到老一辈那一代人的活法。享受生活,诗和远方,这些现代年轻人所追寻的,对那时的他们而言,甚至连词汇都是陌生的。而人名公社、工分等等词汇我也是从这本书第一次得知。主人公福贵,从仗着祖业不可一世的纨绔子弟,沦落至为三餐温饱而奔波的普通农民。而后又看着自己的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女儿、女婿、外孙,所有亲人一一离他而去。他送走了所有最重要之人,最后与一头老牛相伴终老。书中的故事的确让人有一种悲痛,甚至说是一种苦难,但作者所采用的叙述方式确让我们感到平静,几乎没有大喜大悲,就是一位老人在话家常,讲述家人的故事,他们曾经生活过,然后他们死了。
余华在麦田新版序里这道这样一句话:“《活着》的福贵让我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的确,在我们看来福贵这一生的确过于悲惨,但在福贵自身看来,他和他们有许多的经历,或快乐,或悲伤,或恐惧,他们经历过了,然后各自走向各自的归程,有的人可能走得快点儿,有的人可能稍微慢一点,但最终都殊途同归。曾经的我一直害怕讨论死亡的话题,我没有经历过,我害怕,我不知道在面对至亲在面对自己死亡的时候会是怎样的,但是如今我却有点看明白了,就像福贵说的“人是早晚会熟的”,也就不再如此害怕,反而开始想想自己的这一历程该如何去度过。
我们到底应该怎样活着呢?每个人有每个人的见解,生活永远是自己的感受,别人看到的不是自己的生活,所以不强求别人,也别委屈自己,做好自己就好,短暂飘渺的一生有很多问题想不明白都是正常的,自从有了人类开始,大家就在探讨生死的问题。就在探讨如何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一致的方向是向着真善美出发,但各种情景只能由自己去体会,去成长,去经历。
?活着》最重要的意义在于福贵在生活的磨难面前,没有屈服,没有放弃生的勇气,学会了坚强,学会了坦然面对。我想,这正是我们每个人所要学的,生活再难,我们也要勇敢的活着。原来,《活着》便是最美好的幸运,亦是最大的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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